内蒙古包车旅游租车,要看清合同的细节与条款对于爱旅游又没有私家车的人来说,租车出游是个不错的选择。如果过程顺利当然皆大欢喜,但若有不愉快的事发生,扫了兴不说,还会惹来一大堆麻烦事。在受理了一起棘手的租车后,昨日,钟楼部门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消费者在租车过程中,验车、签订合同都要看准,防止合同陷阱、车况陷阱、陷阱、价格陷阱。2月下旬,常州局钟楼分局受理了一起棘手的租车,至今无法解决。这起租车的起因是这样的:今年1月19日,消费者王先生从网上看到我市一家汽车出租公司的一则租赁信息,随即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,签下了租车20天、每天150元的协议,同时按协议要求预付了1500元租金和1万元押金。2月9日,王先生去还车,公司负责人坚持要将车子送到汽修厂检查,确信完好无损后才能退押金。可检查的结果却是车子有“烧机油”的情况,维修费要近两千元。公司遂以支付维修费和附带赔偿折旧费为理由,拒退押金。出租公司的负责人是这么说的:车子交给承租人时车况良好,本来,按租赁协议,承租人每天都要对机油、刹车油、防冻液、轮胎气压、灯光等作常规检查,一般跑3000公里就应当送维修点维护保养。可承租人根本没有尽到责任,借